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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经济区

自由经济区

早在400多年前,一些国家就开始在交通发达的地区和港口划出特定的区域作为海关监督下的非关税区,实施与本国其他地区不同的特殊政策,吸引外国船只和厂商自由进出,并提供商品免税输出优惠,借以达到发展贸易和转口贸易,增加财政收入,创造就业机会,引进技术与管理经验,促进经济繁荣发展的目的。这些特定区域经过长期的演变,发展成为今天所说的自由港、自由贸易区、出口加工区和科学工业园区等自由经济区的形式。1973年海关合作理事会“京都公约”的定义,自由经济区“是指一国的部分领土,在这部分领土内运入的任何货物,就出口税及其他各税而言,被认为在关境之外,并免予实施惯常的海关监管制度。”1975年联合国贸发会也对自由经济区作出了定义:“指本国海关关境中一般设在口岸或国际机场附近的一片地域,进入该地域的外国生产资料、原材料可以不办理任何海关手续,进口产品可以在该地区内进行加工后复出口,海关对此不加以任何干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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