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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千年海运谈判的焦点

关键词] 多式联运;物流;海运谈判;服务贸易 

[摘  要]欧盟、中国香港、韩国、美国等已分别向世贸组织服务贸易特别会议提交了新千年海运谈判框架提议书。欧盟等提出了市场准入方面的谈判范围;韩国认为,海运自由化问题应是新千年谈判的关键;中国香港认为,多式联运和物流是新千年谈判的重点;美国则对整个服务贸易谈判提出了谈判的目标、原则、措施和时间表。 

  1996628日,服务贸易理事会做出决定,搁置海运运输服务贸易的谈判,待服务贸易谈判全面启动后,再恢复海运运输服务的谈判。服务贸易谈判已于 2000 年初启动,根据 2000 5月的服务贸易理事会特别会议的决定,谈判将以消除海运障碍来实现海运运输服务自由化。200110月,第4次世贸部长级会议已在卡塔尔的多哈举行,新千年海运谈判即将开始。为此,美国、欧盟、日本、中国香港、澳大利亚、加拿大、韩国等许多成员方就海运谈判议题,已向世贸服务贸易海运特别会议提交了海运谈判建议书。除单独提交建议外,许多成员方还联合向世贸服务贸易海运特别会议提交了海运谈判建议书。 

1 欧盟、中国香港、日本、韩国、挪威和新加坡的倡议

  2000106日,欧盟、中国香港、日本、韩国、挪威和新加坡共同提交了一份联合倡议书,倡议书认为:安全、可靠和有竞争性的海运运输服务将有利于全球经济,也是货物与服务贸易高速发展的重要因素。全球货物贸易的80%是靠海运来完成的,一个高效的海运运输服务体系有利于世界贸易的发展。它的作用在扩大了的和多样化的世界贸易体系中日益明显和重要。新千年海运谈判应包括:(1)关于外国公司股本控股的限制;(2)关于外国公司建立分公司的限制;(3)关于方便旗船在货载保留或货载分享方面所受到的歧视待遇;(4)海运代理、歧视性税收和港口使用费方面的限制;(5)关于外国承运人在港口服务及使用方面的歧视。 

2 韩国的提议 

  在新千年海运谈判开始之际,韩国向世贸组织递交了有关新千年韩国政府对海运谈判的构想。韩国认为:海运运输是扩大世界贸易的关键。就尺码吨而言,韩国近 100%的贸易是由海运运输承担的。然而,1996 6月以前的海运谈判,在海运运输服务方面所做出的承诺范围是相当有限的。韩国在过去谈判标准格式表的基础上向海运运输服务谈判特别会议提交了承诺表。由于在世贸组织成员方之间还存在着市场准入,对外国投资的限制,以及在国际海运中存在着对外国承运人的歧视,这些都阻碍了国际贸易的发展。韩国认为:新千年谈判应着眼于逐步地取消或减少成员方之间存在的市场准入方面的限制,使海运运输服务向更高水平的自由化方向发展。

  海运运输服务的谈判应在1996628日,由服务贸易理事会通过的海运运输服务决定的基础上恢复海运运输服务谈判,此谈判应作为世贸组织正在进行的服务贸易谈判的一部分。韩国与欧盟、中国香港、日本、挪威和新加坡已在 2000 10 月向服务贸易理事会特别会议提交了一份关于海运运输服务谈判的联合声明,进一步强调了海运谈判的重要性。韩国认为,所有成员方都应参加此次的海运运输服务谈判,从而取得真正意义上的海运运输服务的自由化。为使谈判的恢复和有实质性进展,谈判应在乌拉圭回合谈判取得成果的基础上进行。谈判应当是全方位的,它包括海运联合运输服务、国际海运运输服务、海运辅助服务、港口的进出使用服务。韩国同意使用在乌拉圭回合时格式表。韩国认为海运联合运输服务应是由海运联合运输的承运人,按照联合运输合同,把相同的集装箱从一国经历了国际海运和陆运的运输方式运送到另一国的行为。韩国希望服务贸易理事会就有关海运运输服务问题建立海运运输服务谈判的基本框架,包括谈判的范围和谈判的时间表。关于建立海运运输服务的独立谈判小组的问题也应予以讨论。 

3中国香港的提议

  在20009月,中国香港向世贸组织提交了有关新千年海运谈判的建议,其中包括海运在内的物流和相关服务的自由化的建议。中国香港保留进一步对这一建议的附加和修改的权利,并企盼与各成员国就此进行进一步有意义的讨论。

  (1) 物流及相关服务的重要性国际贸易是以有效的门到门物流链,简单的贸易手续、过程和操作来完成的。物流供应服务的概念在过去10年里经历了狭义的有形运输和货物配送到地区性和全球性的供给和配送链的整体管理的发展过程。随着全球货物和服务贸易的不断发展,对物流的需求将进一步扩大,物流给人们带来的益处也日益明显。外部采购和存货的营销趋势及企业核心业务的发展,为物流市场的发展提供了广阔的空间。物流的发展一是取决于服务供应商,二是取决于商业机会。 

  高质量的物流服务实际上是提高不同经济制度下经济发展的关键。一般来说,生产总成本中的物流成本约占20%,对发展中国家来说,物流成本占生产总成本的比例要更高。竞争性的物流服务将使生产商对资源得到最佳配置,可以减轻企业的物流管理负担和财务管理负担,从而把财力都集中到核心业务上,使企业更具竞争力。此外,有效的一体化交付物流服务供应商安排,将使生产商和材料供应商及时、可靠地满足用户的需要。在物流代理商的精心和专业化的服务中,运输服务供应商也可从中获益。可靠的供给和竞争性的定价将使消费者大大收益。为满足日益变化着的顾客需求,高效的“一站式”物流服务随着电子商务的扩散变得日益加快。综上所述,物流无论是给顾客本人还是对物流供应商都带来了巨大好处和商机。中国香港认为,在此次的新千年服务贸易的谈判中就物流及相关服务贸易的自由化应给予优先考虑。 

  2) 自由化范围 

  物流的含意在于优化所有业务活动的每一个过程,以保证从一端到另一端的运输链的配送。目前,在世贸组织的服务部门分类名单(WIZO)上还没有一个独立的分类条目。然而,相关的物流子部门却以子目录的形式被列入在世贸组织的服务部门分类名单上,如“运输服务”部门(货物运输、货物装卸服务、仓储服务和货物运输代理服务等),“商业服务”部门(存货管理、订单处理等)。其他相关部门,如海关报关服务、集装箱场站服务、海运代理服务等,实际上已在上一回合的海运运输服务标准格式表中列出。尽管在19966月中止了海运谈判,但成员方已认识到它的特殊性和连续交付货物的重要性。 

  中国香港认为,快递行业在物流和存货管理中正发挥日益重要作用。快递业务要远比信使服务广泛,并且包含了许多服务活动的内容。它包括了上述我们所谈的领域,它还和电子商务服务密切相关。为促进商业意义的物流服务部门自由化措施,建立物流和相关服务的汇总表是十分有用的。该汇总表在现阶段应包括(1)货物运输服务;(2)货物装卸服务;(3)仓储服务;(4)海关报关服务;(5)运输代理服务;(6)集装箱和场站服务;(7)存货管理服务;(8)订单处理服务;(9)生产计划服务;(10)生产控制服务。第 1 项至第 5 项应被列在现有的“运输服务”类或是标准格式表中的海运运输服务中;第 7项至第10项应放在“其他商业服务类”的“管理咨询服务”中。中国香港要求审议第 6至第10项在“管理咨询服务”项下非常重要的合理性和过宽的服务范围,因为赋予如此广泛的领域是不适宜的。 

  为使物流服务能以一个清晰的方式给予物流以充分的发展,中国香港鼓励成员方在尽可能多的服务领域内系统地阐述有意义的市场准入和国民待遇的承诺。这是一种最好的促进承诺的方法。通常做法,成员方可根据其自身利益和发展水平做出承诺。 

  3) 海运运输服务 

  同物流服务具有商业机会一样,运输部门的开放亦相当重要。海运运输服务(MTS)在这方面产生了最深远的影响。世界海运在过去 10 年里经历了一个稳定的增长发展时期,并达到了 50亿 t 的最高纪录。海运运输服务的自由化有助于从物流服务中获得更高效益和更大益处。1996 年海运运输服务谈判以及对应的最惠国义务谈判的中止是服务贸易多边自由化史上令人失望的一页,中国香港强烈支持早日恢复服务贸易理事会通过的《海运运输服务决定》的谈判。该谈判应在最惠国待遇的基础上进行。恢复的谈判应全面考虑上次谈判和最近海运运输服务所取得的成果。中国香港期待着各成员方的重大承诺,期待着在海运运输服务部门排除障碍,包括但不仅仅限于外国股份和对相关港口的管理,也包括国际和地方服务。如果不是全部,至少应当允许部分其他成员方开放本国海运市场,撤销业务范围的限制,撤销歧视性的对本国的和对外国公司的不同的申请许可证的要求。 

  4) 其他 

  物流与相关服务的发展仅仅强调港到港是不够的。为满足日益增长的门到门物流服务,多式联运服务已成为不可取代的潮流。多式联运把国内生产和国际市场通过不同的运输方式联系起来。鉴于此,多式联运在1996年的海运谈判中首次提及,它是一个十分重要的工具,中国香港准备与各成员方就如何开展多式联运的问题与成员方协商,以保证海运服务谈判的顺利进行、防止可能出现的谈判争议。 

4 美国的提议 

  尽管美国目前还没有提出具体的海运谈判,但美国早在2000713日就向服务贸易理事会提交了服务贸易谈判的框架提议书。美国认为,新千年服务贸易谈判应在乌拉圭回合的成果上进行。新的谈判刻意于取消服务贸易的限制,取得更大的市场准入。为此,美国提出了新千年服务贸易谈判的目标、措施、原则和时间表。 

  1) 谈判目标 

  与 GATS 16 条保持一致,取消或减少市场准入障碍;在国民待遇、最惠国待遇方面,美国认为应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国民待遇和最惠国待遇。在贸易方式方面,使消费者和供应商在商业上以满意的方式来进行购买和出售服务;在国内规章方面,充分体现国内立法的透明度;根据不同情况,各成员方可逐步实现自由化的过程。 

  2) 建议采取的措施 

  (1)取得真正意义的自由化;(2)谈判应包括更宽泛的行业领域;(3)改进分类标准制度。 

  3) 采用的谈判原则 

  (1)现有谈判地位原则;(2)谈判起点原则;(3)自治自由化待遇原则;(4)自由化形态原则。 

  美国希望新千年服务贸易谈判在一定的时间框架内来实现其预定目标。为此,美国制定了谈判时间表――从2000年初到2003年不等。 

  随着谈判的加深,美国认为,在国内规章、保障条款、补贴、政府采购方面将出现新的游戏规则。可以说,美国的建议是相当宽泛的,它几乎包括了新千年服务贸易谈判的所有领域,包括海运谈判。从谈判的程度上来说,美国的建议是复杂的、雄心勃勃的。美国能否推动新千年谈判,能否担负起新千年谈判的使命,而不是西雅图式的无果而终的局面,人们将拭目以待。 

5 “9.11”事件对新千年谈判的影响

  从目前看,“9.11事件”将对已经放缓的美国经济产生直接负面影响,主要表现在消费者信心和投资上,如消费者信心下降和资本市场上市值的猛跌。这些将对国际资本流动和国际投资产生消极影响,进而影响国际间的合并和兼并,其结果将减缓全球经济一体化的进程。恐怖袭击事件带来的阴影可能改变美国人的消费习惯和投资偏好。为刺激消费,美国已 9 次降息。然而,在恐慌和沮丧的氛围下,货币政策的措施难以发挥其应有的作用。美国在减税或政府财政赤字还有很大的空间,然而,里根和老布什时代庞大的减税和财政赤字并没有恢复消费者信心。日本的经验证明,货币政策、减税和政府赤字性投资并没有使日本经济走出萧条。 

  从长远看,现时的世界经济需要一个更开放、更自由化的贸易框架来维持其可持续性发展。欧洲急需更高的贸易自由化来加速其整个区域性经济的发展;日本需要建立除本土外更大的自由贸易区,才能从根本上走出萧条。贸易自由化是建立自由贸易区的保证。20世纪30年代饱受贸易保护主义之苦的美国,似乎意识到了贸易自由化的重要性,一直致力于历届贸易自由化的谈判。退缩不是美国文化的特性,也不符合美国的全球战略利益。消费者信心是很脆弱的,同时也是乖戾的。实践证明,美国的每一次战争或局部战争的胜利都给美国的消费者信心带来巨大的强心作用,从而影响世界消费者信心和经济走势。“沙漠风暴”的成功鼓舞了消费者的“士气”,使消费者信心在克林顿时代出现了从未有的高涨。“永恒正义”能否恢复消费者信心?能否影响新千年谈判?我们需要观察事态的进一步发展。世界经济的发展已经踏上的全球贸易自由化的不归路。“9.11事件”只会给新千年谈判代表们一个审时度势的机会,从长远看,全球经济一体化和贸易自由化是打击和反对任何破坏和平,包括恐怖主义、有碍于经济发展的最有力的武器。从这个意义上讲,“9.11事件”不该影响新千年回合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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